1、回收再利用
实验中产生的大量有机废液可以采用蒸馏法进行回收,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重复使用;一些贵重金属可以采用沉淀法、结晶法、吸附法、离子交换法等方法进行回收;实验中的冷却水可以冷却后重新使用。
2、稀释法
实验室废弃物如某些重金属、可溶于水的易燃有机溶剂等,可以做适当稀释后直接排入下水道。具体要求按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。
3、中和法
强酸类和强碱类实验室废弃物可小心的中和到适当ph后直接排放,若中和后的废液中含有其他有害物质需要做进一步处理。
4、氧化法
硫化物、氰化物、醛类、硫醇和酚类等化合物可以被氧化为低毒和低臭化合物。
5、还原法
氧化物性亚硫酸盐、过氧化物、许多有机药品和重金属溶液可以被还原成低毒物质。含六价铬的废液可以被酸、硫酸亚铁等还原剂还原为三价铬,废液中的汞、铅和银还原后,可以沉淀过滤出来。有机铅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方法去除。将处理后的浓缩液收集后装入容器,送到指定地点处理。